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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妇女维权(成都): 12338
咨询标题: 一方是外国人,怎么办理结婚证?
咨询人: 咨询时间: 2017-10-20
咨询内容: 大卫是一名高大帅气的英国小伙子,2010年到中国留学,课余时间热情爽朗的大卫经常和朋友在一起聚会。在一次聚会上,大卫邂逅了美丽的姑娘小敏。小敏是一位舞蹈老师,活泼大方,俩人一见钟情,经过交流后发现他们有许多共同爱好。第一次接触之后大卫的心里就泛起了涟漪。于是大卫展开热情的追求攻势。不久之后,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交往一年多后,在小敏父母的催促下,两人决定走入婚姻殿堂。大卫认为,去教堂举办完婚礼就是合法的夫妻了,而小敏则认为要去登记结婚才能算是夫妻,但是怎么去登记,她却犯了难,。那么,和外国人结婚,应该怎么办理结婚登记呢?如果在国外结婚,回国后会被认可吗?
回复时间: 2017-10-23
回复内容:

    涉外婚姻是指本国公民与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缔结的婚姻。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的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小敏和大卫如果选择在中国登记结婚,那就得去小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同样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因此,大卫只要带上上述证明材料,就可以和小敏在中国登记结婚了。
    如果小敏和大卫在国外登记结婚,回国之后法律认可吗?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对在国外缔结婚姻的情况做出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这也就意思味着,如果根据他们婚姻缔结地的法律,他们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在国内,他们的婚姻也能得到法律的认可。此外,他们还可以在中国驻外的使领馆登记结婚,其婚姻的效力和在国内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的效力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