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新浪微博腾讯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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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热线

  • 省妇联办公室: 028-86632572
  • 妇女维权(成都): 12338
咨询标题: 未婚生子,男方不给抚养费
咨询人: 张女士 咨询时间: 2017-11-14
咨询内容: 我未婚生子,孩子半岁,男方有家庭和子女,不给我的孩子抚养费,我该如何维护孩子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7-11-14
回复内容:

《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可起诉男方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