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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妇联推进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维护妇女权益

2019-10-17 00:00:00| 发布者: 万娟1|来自:

近年来,泸州市妇联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上,坚持问题积极导向,立足工作职能,大胆探索,找准社会维稳与妇女维权的结合点,整合多方资源,推进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有效维护了家庭幸福,促进了社会和谐。

一、抓资源整合,形成合力

主动与市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等部门衔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家事案件协作机制备忘录》《关于进一步明确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中职责的意见》《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分别就加强全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网络设置、队伍建设、协作机制、制度保障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每年召开专门会议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全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有效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抓阵地拓展,打造本地维权品牌

为增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市妇联在江阳区试点的基础上,主动协调市民政局,在全市7个县区依托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建立婚姻登记处婚姻家庭指导中心。每年由市民政局给予每个中心2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聘请家事调解志愿者常态化为广大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前指导、离婚和解、婚姻家庭咨询、法律咨询、情感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同时,在市、县(区)两级救助管理机构挂牌建立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24小时为受害人免费提供救助庇护服务。在市妇联推动下,全市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2341个,调解婚姻家庭纠纷48400余件。全市非理性离婚、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逐年减少,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三、抓队伍建设,提升维权能力

协调多部门,建立了三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调解员队伍,有效服务全市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一是在法院、律师协会等选聘了100名品德好、责任心强、熟悉法律、有一定调解经验的妇联干部担任婚姻家庭案件特邀调解员;二是由20名女律师组成“泸州市巾帼维权女律师团”。通过个案指导、旁听案例等方式对家庭纠纷案例进行牵制调解;三是组织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及平安志愿者、“五老人员”等社会力量,发挥他们的人缘、地缘优势,推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向楼栋(院落)、家庭延伸,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婚姻家庭纠纷。

四、抓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妇女维权周”“国际家庭日”“反家暴日”“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法律知识宣传,增强妇女群众法律意识。二是市妇联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召开“第一届泸州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发布会”,通过媒体宣传,营造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三是在妇联官网增设婚姻家庭咨询平台,由“巾帼维权女律师团”律师实时回复,实现家庭矛盾纠纷先预防、早发现、早处置。四是市妇联与法院建立婚姻家事案件 “民转刑”重大风险预警协作机制,由法院、妇联不定期对已判决结案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开展回访,有针对性提供情绪疏导、心理调适、婚姻家庭关系指导等服务,预防和减少家庭矛盾纠纷,防范“民转刑”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