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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女企业家协会服务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2017-12-07 00:00:00| 发布者: 权益部|来自:

近日,乐山市女企业家协会服务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中心城区举行。

市政法委副书记黄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雪梅、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岳仲文、市司法局副局长杜利华、市妇联副主席黄治茹、市工商联正县级调研员张立志及乐山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以及会员出席会议。来自教育、餐饮、旅游、中介、商业、律师等服务行业的代表参加会议。

市司法局副局长杜丽华宣读了关于成立“乐山市女企业家协会服务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批复文件并为调委会授牌;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女企业家协会签署了企业纠纷与诉讼调解对接工作的相关文件,标志着乐山市女企业家协会服务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

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市女企业家协会服务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陈志坤在会上表示,协会建立服务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主要任务就是在法制建设中提供公共法律服务,通过开展纠纷调解和普法宣传,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多层次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据了解,为了充分发挥乐山市女企业家协会为会员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的职能,在行业和政府之间搭建桥梁和起到纽带的作用,协会经过认真的调研、充分的酝酿和一系列的筹备,在市司法局和中院的悉心指导和大力帮助下,决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是响应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深入推进法制建设的号召,贯彻实施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有关精神,协会依法设立调解委员会就是一项具体的、积极的举措。

二是有利于强化和完善协会的服务职能和能力。依法成立协会调解委员会,配备专门的机构、人员,建立一系列完整的保障制度,为解决会员企业、行业经营中发生的民、商事纠纷,在服务上提供了更多的可操作性、可针对性。

三是有利于行业法制建设,促进行业和谐发展。调解委员会为民、商事纠纷的企业与员工、企业与企业之间提供了一个平等沟通、和谐对话、公平、公正的第三方平台,能够积极有效地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维护企业和当事人的权益,特别是在为企业纠纷化解方面,可减少时间、减轻费用、缩小影响;并且通过调解中的宣法、讲法和引导守法,更能够促进社会公民依法、守法的意识提高,大大降低企业纠纷案件的发生,促进行业的稳定发展与社会和谐。

会上,宜宾商会会长代表友好行业协会发言。市政法委副书记黄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雪梅及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岳仲文分别讲话,祝贺市女企业家协会服务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并强调该会的成立是适应新常态的创新之举。同时勉励他们不断整合社会资源调解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促进全市服务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