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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托起关爱留守儿童的一片蓝天

2017-12-21 00:00:00| 发布者: 妇儿工委|来自:

一、强化领导,机制健全

全市先后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广元市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广元市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在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市政府分别印发了《广元市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广元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对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的部门职责、关爱救助体系和人员配置方面进行了有序规范。二是为了保障各项制度能够落实,7个县区均建立了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并在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数量较多的乡镇明确了1—2名工作人员专司其职,村(居)委会员则明确了1名专(兼)职儿童福利主任,确保有人干事、有人负责。全市形成了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网络。

二、量身定制,精准帮扶

针对建档立卡的各类儿童实行动态管理,按图索骥、精准施策。一是做好孤儿养育保障。对于无法定抚养人的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按照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要求,孤儿分散供养、集中供养标准分别从2013年的600元/月、678元/月,提高至今年的810元/月、1300元/月,有力保障了670名孤儿基本权益。二是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截止9月,全市有117名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三是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对法定抚养人有无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截止9月,全市将1192名生活特别困难和1396名建档立卡贫困儿童家庭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政策范围。四是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健全了流浪未成年人四级救助服务网络,截止9月,全市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614人次。

三、突出载体,宣传引导

一是开辟宣传阵地。2016年,由市民政、教育、共青团、妇联、总工会、广元日报社等部门共同举办了《留守儿童报》,大力宣传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和工作成效,全市720所大中小学校全部订阅《留守儿童报》,目前刊载73期,发行量15900份。二是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农民夜校等载体开展“法律进村社”活动,着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普及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同时倡导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发挥村民自治、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形成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良好氛围。三是丰富宣传活动。2017年暑期,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先后组织285名农村留守儿童参加了与上海、浙江父母团圆过暑假的“候鸟不缺爱”公益活动、曾家山快乐研学夏令营和“活力朝阳、美丽家乡”夏令营,通过活动的开展,切实唤起全社会、留守家庭对留守儿童的关爱。

四、创新模式,发挥优势

积极探索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方式,加强民政与教育部门衔接,整合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与乡镇中小学校的资源力量,开展留守困境儿童延伸替代服务,在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重点乡镇(王家镇、卫子镇、曾家镇、白朝乡)中小学校建立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工作服务站,投入资金120余万元,开设了兴趣书屋、绿色网吧、科普活动室、心理康复室,让无人监护、无力监护、生活困难的留守困境儿童在节假日期间能够在学校持续得到生活照料、课业辅导、成长发展、仁爱帮扶,丰富他们的生活,弥补他们的亲情缺失,让留守困境儿童能够得到更加全面的成长保护。目前,4个站点聘请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开展各类活动7次,留守困境儿童接受精细化服务5439人次,发放临时生活困难补贴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