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新浪微博腾讯微博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信息热线

  • 省妇联办公室: 028-86632572
  • 妇女维权(成都): 12338

内江市“四举措” 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018-02-13 00:00:00| 发布者: 妇儿工委|来自: 民政厅网站

一是扎实开展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建立了“1+N”工作体系。“1”即市政府出台了《实施方案》。“N”即市级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建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每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开展摸底排查。全市先后共开展了三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摸排工作,截止2017年12月底,全市共有农村留守儿童5万余名,困境儿童5千余名。扎实推进专项行动。通过“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总数相比2016年同期减少2.3万余人,下降了31.8%,全市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均签订了《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126名辍学农村留守儿童全部返校复学,1162名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落实了户口。有序开展试点工作。在市中区、东兴区、经开区、资中县投入了40万元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试点工作。同时,投入了资金2.5万元开展了主题为“绿色发展,健康成长”关爱留守学生的夏令营活动。

二是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机构作用。全市共有5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临时生活场所,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孤独、饥寒、意外等二次伤害,并做好回家、返校等后续处理工作。2017年,全市共救助未成年人460人次。完善 “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对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市)893个救助点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四级联动救助服务网络”,将流浪未成年人的早发现、早救助延伸到最基层。建立常态化街面巡查机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采取车巡、步巡的方式重点对商业集市、地下通道、桥(涵)洞、废弃建筑物等场所进行巡查,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认真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署期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净化”等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并救助流浪未成年人,做到早发现、早施救、早送返、早入学。

三是严厉打击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行为。积极与公安、妇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利用、教唆、操控、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街头卖艺、沿街乞讨,严重家庭暴力造成未成年人受到伤害,拐卖、遗弃未成年人等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综合运用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寻亲网、全国救助管理系统开展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的查找、联系工作。

四是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加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情况,强化社工介入。市儿童福利院先后承接民政厅社工督导项目和自行购买实务服务项目,建立西南民大社工实习基地和内江师范学院社会实践基地。按需开展个案服务,定期开展外出社会实践、集体生日会、农事体验等社工活动。在全市民政系统及全省儿童福利机构中,开创性与高校合作组建由院方管理、专业服务于儿童的志愿者服务队,有效提高了孤残儿童的学习、生活、道德、心理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