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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基地”、“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督导项目公告

2019-06-04 00:00:00| 发布者: 测试号|来自: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基地”、“贫困妇女两癌救助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经研究,省妇联决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督导,现公开征集项目督导的承接单位,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省级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基地”、“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督导

二、项目资金

10万元(含税,包括下基层进行资料检查、发放问卷调查表、满意度测试,进行数据分析,整理、编写报告等费用)

三、项目内容

1、对所有省级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基地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导;

2、对2018年“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1317万元、“省级贫困妇女两癌救助专项资金”300万元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3、项目实施周期为2019年6月-12月,并于2019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

四、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请单位以企业或社会组织名义进行,不接受个人申请,项目申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申请单位应具备合法、完备的资质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标识的营业执照、正常缴税证明、单位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和财务制度,其负责人过去两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3、项目申请单位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4、对市级及县级妇联执行“贫困妇女两癌救助专项资金”抽查督导范围不得少于20%;

5、结项时提供审计报告,相关资料汇编成册;

6、项目申请单位所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应包含项目依据、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具体实施计划等;

7、项目申请单位近三年来如有类似项目,应提供业绩证明。

五、工作流程

1、项目申报:2019年6月4日-13日。

2、项目评审:采取集中评审方式进行,最终以评分高低确定拟入选单位。

3、结果公示:项目评审结果将在省妇联网站(http://www.scfl.org.cn/)进行公示。

六、其他

请参与申请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做好项目申报书,于6月13日17:00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含单位资质材料等)加盖鲜章自行密封后书面提交省妇联402办公室(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树德里3号)。

联系人:刘晓丹   028-86261706

        邓  影   028-86261302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