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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立法调研项目公告

2019-08-19 00:00:00| 发布者: 测试号|来自: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实施,源头推进性别平等,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省人大、省妇联拟开展《四川省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立法调研。现公开征集该项目承接单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二、项目资金

10万元(制作问卷费、统计分析、调研费、租车费、专家和撰稿人员劳务费、差旅费以及印刷费等各种费用包干)。

三、项目内容

1、围绕性别平等地方立法赴省内外开展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了解当前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实施情况,各领域在促进性别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征求社会各界对促进性别平等的措施建议以及出台性别平等地方性法规的意见建议等。总有效问卷不低3000份。调研范围:省外至少2个省,省内至少6个市州。省内省外调研由省人大、省妇联牵头联系。

2、立法目的和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立法重点内容调研。 

3、明确性别平等的基本原则,确立性别平等的核心价值理念;明确性别平等的工作机制,主管机构、指导机构、服务机构及职责任务等。

4、规定反性别歧视、促进性别平等的特别措施。

5、规定法律责任,明确违反相关法律规范应承担的责任。

6、起草《四川省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法律条文,配合省人大、省妇联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单位、专家及社会各界意见,修改完善《四川省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

7、项目实施周期为2019年9月-12月。

四、申报单位要求

1、申请项目以科研院所、高校或社会组织名义进行,不接受个人申请,项目承接单位或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申请单位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社会公共事务领域工作,对性别平等工作有深入的研究,具有相关经验。

3、项目申请单位应具备合法、完备的资质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标识的营业执照、正常缴税证明、单位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和财务制度。

4、项目申请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需包括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资金预算、所获荣誉、项目主要参与人员简介等内容。

五、工作流程

1、项目申报:2019年8月19日-27日。

2、项目评审:采取集中评审方式进行,最终以评分高低确定拟入选单位。

3、结果公示:项目评审结果将在省妇联网站(http://www.scfl.org.cn/)进行公示。

六、其他

请参与申请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做好项目申报书,于8月27日17:00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含资质材料)加盖鲜章自行密封后书面提交省妇联402办公室(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树德里3号)。

联系人:刘晓丹   028-86261706

        万  娟   028-86276733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