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法律顾问处职能简介
承担省妇联来信来访接待、妇女法律咨询援助和普及宣传、调适婚姻家庭关系等工作。
(二)法律顾问处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法律顾问处将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抢抓“十四五”规划机遇主动思考、积极作为,在省妇联党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做好信访接待和法律服务工作,用实际行动为迎接建党100周年贡献巾帼力量。
1.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结合,扎实做好信访工作
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每一件信访事项,用心帮助来访妇女处理合法诉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替党和政府分忧解难。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加强与省信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市州妇联的联系协调,形成信访工作合力。
二是提升工作能力。不断加强新时期信访业务、法律、心理知识等学习,进一步提升在法律帮助、婚姻家庭调解、心理疏导等接访实践中的能力。
三是提高个案处置水平。针对信访中疑难、热点、舆情案件,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应对,有效发挥协调会商和联动处置机制的作用,积极推动每一个案件的妥善解决。
四是开展突出信访问题调研。针对信访接待中群众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专家团队深入相关职能部门、妇女群体中开展专题调研,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从源头上做好妇女维权工作。
2.着力提升维权意识和能力,有效开展法律服务
一是创造性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持续推进“法律七进”活动,通过法律宣讲、模拟法庭、普法情景剧、法治专栏等多种形式,利用省妇联微信、微博等线上宣传平台,在全省各地持续深入地开展妇女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效提升全省妇女儿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是纵深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项目的覆盖面,增强社会影响力。做好项目督导评估工作,通过实地调研、案件抽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夯实项目实施过程,为项目有效开展提供保证。
三是做好“天府小妹”微普法栏目。创新栏目形式和内容,结合线下普法,进一步拓宽推广渠道,着力扩大栏目覆盖面,增强时效性、针对性和普及性。
3.切实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进婚姻家庭调适
一是建好队伍。举办全省妇联系统婚调干部培训班,培养一支专业素质高、理论功底扎实的婚调干部队伍。同时积极吸纳退休法官、民警、教师、妇联干部以及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加入各地婚调志愿者队伍,增强基层工作力量。
二是夯实站点。因地制宜推动将婚调室建在民政婚姻登记大厅、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平台、基层派出所等场所,并探索建立省级婚调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婚调工作。
三是推广经验。及时总结提炼各地婚调工作先进经验及工作模式,适时在全省妇联系统进行宣传推广,着力将婚调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切实有效发挥婚调工作在家庭建设、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法律顾问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法律顾问处2021年收支总预算141.3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2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天府小妹”微普法项目和婚姻家庭调解培训班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法律顾问处2021年收入预算14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3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法律顾问处2021年支出预算14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8万元,占74.04%;项目支出36.71万元,占25.96%。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法律顾问处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1.39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7.2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天府小妹”微普法项目和婚姻家庭调解培训班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3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法律顾问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1.3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7.2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天府小妹”微普法项目和婚姻家庭调解培训班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31万元,占80.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7万元,占8.82%;卫生健康支出4.9万元,占3.46%;住房保障支出9.71万元,占6.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77.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及日常运行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6.71万元,主要用于:天府小妹微普法项目、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3.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无房户购房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法律顾问处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法律顾问处2021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法律顾问处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法律顾问处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法律顾问处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法律顾问处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法律顾问处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法律顾问处无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法律七进”活动:指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工作。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