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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7-11-20 00:00:00| 发布者: 宣传部|来自:

 川妇知〔2017〕78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武警四川省总队政治工作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创新妇女思想引领工作,彰显我省妇联改革工作成效,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以榜样力量引领激励全省妇女立足本职岗位,努力拼搏进取,争创一流业绩,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半边天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四川省妇联决定启动 2017 年度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5名,四川省三八红旗手120名,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50个。

二、推荐方式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妇知〔2017〕54号)精神,2017年度四川省三八红旗手评选工作通过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两个渠道开展。

1.组织推荐。各市(州)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武警四川省总队政治工作部按照评选条件负责推荐。各市(州)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各推荐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1名;各市(州)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武警四川省总队政治工作部按照评选表彰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和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

2.社会化推荐。以网络及新媒体作为社会化推荐的主要渠道,届时,四川省妇联宣传部将通过“四川妇联网”、“四川幸福女性”微信以及“四川女性”微博、头条号等平台发布征集启事,向社会公布参与方式、评选条件及热线电话,设立2017年度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社会化推荐平台,接受社会各界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参与活动。2017年度社会化推荐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名额为12 名,占本年度表彰总额的 10% 。

三、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评选条件

1.候选人从往届四川省三八红旗手中选优产生。

2.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崇尚文明、传承美德、弘扬新风、清廉高尚,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敬业爱岗、勇挑重担、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示范引领作用。

5.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要按照《关于转发中央统战部等14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统发[2016]46号)要求,需报送省委统战部进行综合评价。

6.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厅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厅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不参评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

7.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二)四川省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做出突出贡献。

5.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过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级)妇联系统或妇儿工委表彰或表扬的突出贡献者。

6.各推荐单位要重点推荐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和女农民、在县以下单位工作的各界女性以及在科、教、文、卫、军等领域基层单位工作或承担一线任务的女性等。

7.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厅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厅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不参评四川省三八红旗手。

8.各市(州)推荐的人选中专职妇联干部原则上不超过1人;推荐的省三八红旗手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要按照《关于转发中央统战部等14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统发[2016]46号)要求,需报送同级统战部门进行综合评价。

9.四川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三) 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和要求

1.女性比例占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级)妇联系统或妇儿工委表彰或表扬的突出贡献集体。

6.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厅级及以上单位,相当于厅级或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不参评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县级以上(含县级) 妇联组织不参评省三八红旗集体。

7.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一般不重复授予。

四、实施步骤

(一) 组织发动。各推荐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启动评选表彰工作,层层发动群众踊跃参与,公开社会推荐渠道,丰富群众参与方式,确保活动在群众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 征求意见。各推荐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对拟推荐人选和单位在政治及业绩表现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无异议后,在市(州)级或省级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广泛听取各界群众意见。

(三) 择优推荐。各推荐单位根据评选工作要求,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在层层遴选的基础上,按照所分配名额择优进行推荐,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等材料,审核无误后按时上报省妇联。

(四) 审核评定。四川省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审会,对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和社会化推荐四川省三八红旗手进行评定,按照评选条件对组织渠道等额推荐的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进行资格审核,将最终结果报四川省妇联党组审议通过。

(五) 表彰宣传。四川省妇联于2018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在成都举行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和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表彰活动,在四川主流媒体、网络及新媒体全面生动地宣传展示优秀典型事迹,开展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年度巡讲活动,组织四川省三八红旗手优秀代表与广大群众交流互动,深化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的典型示范作用。

五、报送材料

1.登记表。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附件2-4) 以 A4 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登记表内事迹简介字数在 500 字以内。

2.有关材料

(1)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除登记表外, 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3000 字详细事迹和 500 字事迹简介 (电子版); ②本人近期两寸白底彩色标准照 (电子版, jpg 格式, 像素在 413×626 以上);③ 近期彩色工作照 3 张、 生活照 3 张 (电子版, jpg 格式, 像素在 768×1024 以上);④反映本人事迹的视频资料(时长3—5 分钟)。

(2)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和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除登记表外,还需提供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

3.名单汇总表。各推荐单位需认真填报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名单汇总表 (附件 5、 6),以 A4 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4.报送时间。上述所有材料,请务必于2018年1月12日前报送省妇联宣传部。纸质、电子版一并报送。

六、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是四川省妇联授予我省优秀女性的最高荣誉。各地各系统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研究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将评选表彰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妇联组织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在参与评选表彰活动过程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思想境界,奋发有为,追梦圆梦。

(二)精心组织。各推荐单位要精心策划本单位、本系统的评选活动,注重因地制宜、开拓创新,积极拓展参与途径,坚持创评结合,最大限度地发动广大妇女群众参与。要按照评选表彰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审查、公示等各个环节活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注意将活动视野放宽、重心下移,努力覆盖各行各业优秀女性,要着重考虑基层一线的占比。

(三)深入宣传。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运用媒体资源平台的传播优势,通过线下线上融合一体的集中宣传,广泛传播三八红旗手事迹,扩大社会影响力。要组织各级三八红旗手优秀典型深入社区、村镇、校园、企业、军营等开展巡讲、座谈,引导广大妇女向优秀典型学习,在各自岗位上拼搏进取,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要注重挖掘宣传典型,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和传播活动,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力量和感召作用,引领广大妇女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听党话、跟党走。

(四)全年推进。各推荐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将四川省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贯之全年。既要抓住“三八”国际妇女节等重要节点,隆重开展丰富多彩的表彰和宣传活动,又要注重日常的评创结合,利用行业特点和有利契机,适时开展各类宣传表彰活动,持续扩大四川省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影响力,为引导妇女群众切实发挥半边天独特作用、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作出新贡献。

联 系 人: 常晓红、李婧铃

联系电话: 028—86259376

传    真:028—86695715

电子邮箱:scflxcb@163.com

通讯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树德里3号省妇联

邮政编码: 610031


附件:1、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名额分配表

     2.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登记表

     3.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推荐审批表

     4.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审批表

     5.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推荐名单汇总表

     6.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2017年10月26日


关于开展2017年度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