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我省0-3岁婴幼儿公共托育服务体系及服务标准规范,缓解我省家庭照料负担、满足婴幼儿托育需求、实现“幼有所育”,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拟在全省开展0-3岁婴幼儿城镇托育机构服务通则编写工作,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比选征集将该项目承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0-3岁婴幼儿城镇托育机构服务通则
二、项目经费
8万元
三、承接主体
对儿童发展领域有一定研究的高校、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
四、项目内容
1、拟写四川省0-3岁婴幼儿城镇托育机构服务通则。
2、本标准应全方位涵盖全省0-3岁婴幼儿公共托育服务机构和服务标准内容,具备规范、指导、监测和评估作用。
3、本标准应结合四川省情,有创新、有亮点,为0-3岁婴幼儿公共托育服务服务机构的建立和服务标准提供遵循和依据。
4、本标准应结合四川省情,对保护0—3岁婴幼儿身心健康发育提供重要支撑,有效规范托育机构的服务行业和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托育服务的质量。
五、项目要求
1、申请项目以单位名义进行,应具备合法、完备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常缴税证明、单位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申请单位应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精通各类规范和标准的拟写。
3、项目申请单位要在项目结束后邀请第三方进行评估和审计,并提供相应报告。
4、项目实施周期为2018年6月-12月。
六、比选流程
1、项目申报:2018年6月1日—6月11日;
2、项目比选: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
3、结果公示:项目比选结果将在省妇联网站(http://www.scfl.org.cn/)进行公示。
七、联系方式
请参与比选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做好项目方案设计,于2018年6月11日18: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项目方案、预算、单位资质等)加盖鲜章自行密封后书面提交省妇联402办公室(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树德里3号)。
联系人:刘晓丹 028-86261706
尹莉华 028-86255836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