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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发出通知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

2018-07-17 00:00:00| 发布者: 测试号|来自: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近日,省妇联向各市(州)妇联下发了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按照省委统一部署要求,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引领,以“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带更多妇女为实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川篇”努力奋斗。

通知强调,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全会作出的一系列战略谋划和决策部署,是省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迈步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展现新作为的再动员再部署。全会的召开,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好落实新发展理念要求,加快推进四川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全会精神主要体现在两个《决定》和彭清华同志的重要讲话中。各级妇联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全会精神为指引,重点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四川篇”的丰富科学内涵和明确实践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十个指明”的根本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部门单位职能职责,积极主动作为,推动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在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宣讲,要将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与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运用组织生会、主题党日活动、报告会、讲坛讲座、网络平台等载体,采取集体学习、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等形式,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动四川高质量发展等内容,紧密结合部门单位职能和妇联工作实际,分专题进行学习研讨。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班子集体学、互相交流学,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带动广大妇女党员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把全会精神转化为在新起点上谋划推进工作的务实行动。各级妇联班子成员要结合“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等工作,深入定点扶贫联系村,宣讲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推动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进机关、进村(社区)、进家庭,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通知强调,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妇联自身建设首位,增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自觉性,不断提升做好新时代妇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党员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培育良好家风,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通知要求,要顺应妇女期待,加大服务力度,不断增进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级妇联组织要把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作为妇联工作生命线,立足基层、服务妇女,依法代表好、维护好妇女群众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提高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全社会的知晓率和贯彻执行力度,为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要紧盯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妇联组织源头参与的渠道,推动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等工作时,为妇女平等权益的落实提供有力保障。要创新维权服务方式方法,以“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为载体,在妇女群众中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增强宪法意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学会运用宪法和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市(州)妇联要积极收集广大妇女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的反响情况,对各地开展学习和宣讲的特色亮点要及时在网络及新媒体平台进行报道,做到上下整体联动、网上网下紧密呼应,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引向深入,营造喜迎四川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