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妇联首页
妇联概况
省妇联介绍
现任领导
妇联常委
妇联执委
内设机构
历届领导
直属单位
团体会员
市州妇联
政策法规
妇女与法律
儿童与法律
资讯中心
资讯关注
通知公告
领导讲话
文件汇集
光荣榜
会议精神
工作动态
本会信息
市州动态
关爱‘39’·一同行动
家庭建设
三年行动
习近平“家语”
家庭
家教
家风
妇儿纲要
政策文件
两纲看台
男女平等
调查研究
巾帼志愿
志愿者队伍
志愿者活动
四川志愿中心网站
幸福女性
执委之窗
社会组织
妇女儿童基金会
四川巾帼园
主题教育
学思想
强党性
重实践
建新功
更多
政策法规
四川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
34
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最新版本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更多
政策法规
四川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
34
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最新版本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联系方式
电话:在四川妇女网、四川妇联微信、微博留言或直接拨打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到省、各地妇联信访接待室咨询。028-87365255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树德里3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00至18:00
当前位置:
妇联首页
>
法律咨询
>
政策法规
34
2016-07-26 17:02:40
|
发布者: 管理员
|
来自:
没有内容!
发 表 留 言
留言主题:
姓 名:
联系电话:
留言类型:
留言
投诉
意见
是否愿意公开:
是
否
注意:内容限制1000汉字
留言内容: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