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妇知[2015]53号
关于在全省开展村(社区)妇联组织
改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妇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精神,落实四川省委和全国妇联对新时期妇联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全国妇联关于加强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实际,四川省妇联将在全省有条件的村(社区)开展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加强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的建设,更好的引领妇女群众参与基层公共服务、基层民主自治,更好的发挥村(社区)妇联组织联系凝聚妇女群众的作用。现就村(社区)妇联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充分认识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的意义
基层妇女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村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输送农村女干部的重要基地。目前,我省大部分村(社区)妇女组织是妇代会,主要由妇代会主任和本地妇女代表构成,工作覆盖人群是本地户籍妇女,存在工作队伍薄弱、工作资源缺乏、工作覆盖面狭窄等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区域妇女的群体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进城务工经商、创办合作经济组织、自主创业、到乡村企业务工等妇女越来越多,示范基地、社会组织等不断涌现,传统的村(社区)妇代会组织模式,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需要和不同妇女群体的需求,特别是一些地方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村办企业中建立了妇代会组织,与村妇代会在组织关系上未理顺,不利于组织协调和开展工作。将村(社区)妇代会改建为村(社区)妇联,建立健全妇女执行委员会和各个领域的基层妇代会,壮大农村妇女工作力量,将工作触角延伸到更广泛领域,有利于落实各级党委对新时期妇联工作的新要求;有利于团结各行各业的优秀女性,汇聚更多的社会资源,满足日益多元化的妇女需求;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各级妇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研究探索改建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在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妇代会改建村(社区)妇联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
村(社区)妇联建设工作步骤
(一)成立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定改建工作实施方案
(三)确定代表和执委名额
村(社区)妇女代表根据村(社区)的人口数量、妇女数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村(社区)妇联设主席1名,由村(社区)“两委”中女性成员担任,专兼职副主席、执委委员人数不限。
(四)选好代表
村(社区)妇联由农村妇女民主选举若干代表组成,要增强妇女参与意识,提倡由妇女直接投票选举妇女代表,把整体素质好,热爱妇女工作,在妇女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妇女代表选出来。
(五)召开大会
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要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组织召开。
(六)总结上报
改建工作完成后,及时做好改建工作总结以及村(社区)妇联基本情况的汇总上报。
建章立制
各级妇联要指导村(社区)妇联组织建立和完善活动组织、代表联系、资料归档等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
组织培训
要及时对当选的村(社区)妇联主席进行岗位业务培训,使她们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提高服务妇女儿童的工作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争取支持,合力推进
各级妇联组织要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将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争取以当地党委政府的名义发文开展改建工作,并争取政府给予资金支持。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各地要在调研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改建工作实施方案。要规范改建工作的方法步骤,结合实际,全面推开或先行试点。村(社区)召开妇女大会时,上级妇联应派员出席。要做好对村和社区的分类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建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建工作顺利进行。
(三)规范流程,依章办事
各地要认真执行代表选举和执委推荐流程,严格选举纪律,严格依章办事,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爱妇女工作、群众威信高的女性吸收到妇联组织中来,增强村(社区)妇联的吸引力、凝聚力。
(四)优化结构,配强组织
改建工作要注重优化妇联组织人员结构,推选女性增收致富带头人、文明新风带头人、公益事业热心人、女大学生村官、“两新组织”女性负责人等担任副主席或执委,扩大妇联组织覆盖面。要把握好村(社区)妇联在组织结构、工作模式和运作方式上的特点,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村(社区)妇联组织的战斗力。
省妇联年内将适时召开基层组织建设现场推进会,总结村(社区)妇联建设情况,请各地将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的具体情况及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及时报告省妇联组联部。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2015年9月16日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