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表彰在新时代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发展中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性,激励带动广大妇女在新时代新征程四川现代化建设中贡献巾帼力量,根据《四川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细则》和《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试行办法》(简称《办法》),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四川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评选表彰相关要求和程序,通过组织推荐、社会推荐、行业推荐和专项推荐等渠道,严格把关、认真评审,并通过评选委评审、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定,综合评选出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10名、四川省三八红旗手190名(其中,组织推荐170名;社会推荐20名)、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100个。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3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2月23日17:00时前向省妇联反映。
联系电话:028—84538153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