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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关于开展“四川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建设项目的比选公告

2024-03-29 10:43:33| 发布者: 巾帼园|来自:

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帮助广大家长掌握科学家教知识和方法,建设沉浸式家庭教育服务展示空间,打造家庭教育影视课程等场景,组建高水平、多层次家庭教育专家智库,打造全省家庭建设服务的涵养基地,发挥引领、支撑、服务、赋能的枢纽载体功能,为全省家庭教育工作提供高质量服务,根据2024年度工作计划,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拟面向全省公开比选确定“四川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项目承接单位。

一、比选项目名称

“四川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项目

二、参加比选范围

有相关项目执行经验的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

三、比选项目单位

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

四、比选项目经费

45万元

五、比选项目要求

(一)申报项目条件:1.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类似项目经验,具有较强的管理服务履约能力。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以公司名义参与比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绩效要求:1.完成四川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1楼横厅150㎡空间、13楼640㎡空间)整体设计(含总体理念、展示布局图、规划效果图等),设计方案一经采用,其版权归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所有;2.组建高水平、多层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家智库,对全省家庭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开展省欠发达县域家庭教育帮扶活动;3.完成沉浸式家庭教育服务展示空间、家庭教育影视课程空间的物料制作、硬件设施布置、氛围营造、项目运营等;4.建设家庭教育辅导应用场景;5.与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合作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推出系列网络课程。

(三)申报材料要求:参与单位按照本公告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密封(加盖公章、标明“四川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项目响应文件、联系人及电话号码)后送至: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789号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15楼12室,林老师收)。项目响应文件内容包括:单位资质证明(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机构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针对该项目绩效要求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详细的经费预算;单位简介、2018年至今实施过的家庭教育相关项目和案例佐证材料(3-5个)、项目团队介绍(人员资质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等文件。

六、比选项目流程

1.项目申报时间: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7日

2.评审方式:比选,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方式

3.结果公示:项目比选评审结果将在四川妇联网站(http://www.scfl.org.cn)进行公示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18200301635

 

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