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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关于开展“四川省妇女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项目的比选公告

2024-04-23 17:38:32| 发布者: 巾帼园|来自: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12.8”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发展运营专题会精神,进一步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儿童健康成长,针对新时期妇女儿童客观存在的心理健康问题,开展专业的咨询、服务和研究等工作、助力提高全省妇女儿童心理健康水平,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拟面向全省公开比选确定“四川省妇女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项目承接单位。

一、比选项目名称

“四川省妇女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项目

二、参加比选范围

有相关项目执行经验的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

三、比选项目单位

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

四、比选项目经费

10万元

五、比选项目要求

(一)申报项目条件:1. 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备类似项目经验,具有较强的管理服务履约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以公司名义参与比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绩效要求:1.完成儿童心理主题系列活动整体方案策划和活动开展,开展活动总次数不少于20次。2.组建专业团队开办心理热线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安排人员进行热线值守,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心理咨询及困难帮扶服务,对有需要的妇女儿童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服务。3.根据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心理特点,开发印制一套心理健康自助手册,版权属于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向妇女儿童和家庭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全民心理健康意识。

(三)申报材料要求:参与单位按照本公告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密封(加盖公章、标明四川省妇女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项目响应文件、联系人及电话号码)后送至: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789号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15楼1503室,伏老师收)。项目响应文件内容包括:单位资质证明(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机构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针对该项目绩效要求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详细的经费预算;单位简介、2020年至今实施过的相关项目佐证材料、项目团队介绍(人员资质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正式员工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等文件。

六、比选项目流程

1.项目申报时间: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8日

2.评审方式:比选,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方式

3.结果公示:项目比选评审结果将在四川妇联网站(http://www.scfl.org.cn)进行公示

联系人:杨老师 13880733878

伏老师 19160308835  

 

四川巾帼园(四川省妇女儿童中心)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