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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热线

  • 省妇联办公室: 028-86632572
  • 妇女维权(成都): 12338
咨询标题: 跪求法律的标注答案
咨询人: 吴红英 咨询时间: 2019-01-10
咨询内容: 尊敬的妇联领导:妇女的依靠,我婚姻不幸长期分居,三次起诉离婚,第三次庭审被告承认暴力分居事实,只要给钱补偿就同意离婚,还捏造有贷款,最终也没有出示证据。庭审完下午审判员就电话让我给钱不给钱就直接判不离。第二天再次电话(有录音)让我用钱哪怕是借钱来摆脱被告和婚姻,还保证只要我给钱给他(审判员)他就给我离婚证,最后判决有深厚的感情不准离婚。法庭有猫腻我没上诉直接给仁寿县纪检书记政法委书记邮寄了举报材料留有电话身份证复印件,至今没有回复。各处举报求助我估计你们也都清楚了我给你们也写了无数封求助信,从2016年开始走上离婚路,2019年了还在其中受苦受难,长期疾病缠身靠药物维持打工和生活,和两个儿子相依为命,苦就算了,还遭遇政府各级官员的欺负,恳请妇联为我申冤做主让我早日脱离苦海!吴红英敬上!x 
回复时间: 2019-11-06
回复内容:

第一次离婚没离掉,可以在半年后再起诉离婚。在中国没有离不掉的婚,多起诉几次总有一次会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