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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女性被性侵的调查与思考

2017-05-19 00:00:00| 发布者: 妇儿工委|来自:

当前,我县未成年女性被性侵案在性侵案件中比例呈上升趋势,此类案件不仅对受害者身心健康造成巨大伤害,更是严重影响社会秩序,造成家长和社会的严重恐慌。为最大程度地遏制这一犯罪行为的发生,最大程度地对被害人进行关怀补救,最大程度地消除社会不良影响,最大程度地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我县综治办、县妇联等相关部门对未成年女性被性侵案件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5年以来我县未成年女性被性侵案件基本情况

2015年以来,以法院、检察院数据为例,全县共受理的性侵害案件为21件25人,其中性侵害未成年女性的为16件19人,性侵害未成年女性犯罪案件占同类案件的76.2%。在25名被害人中,未成年被害人有19人,占76%;14岁以下未成人有16人,占未成年被害人的64%。在遭受性侵害19名未成年中,遭受熟人性侵的未成年女性14名,比例为73.7%。

二、性侵未成年女性案的巨大危害性

(一)被害人生理健康遭受巨大伤害。此类案件中被害人均为未成年女性,更有相当一部分幼童,被害人身体还未发育完全,犯罪分子为满足其畸形的性需求,采取变态的手段强行性侵,极有可能导致被害人身体器官受到不可修复的损伤,从而造成身体发育畸形。更有部分被害人由受侵害而从小就染上妇科病甚至难以治愈的性病,致使被害人从此埋下自卑、痛苦一生的根源。

(二)被害人心理健康遭受巨大伤害。从已有案例中分析得知,此类案件多发在农村地区,本村社熟识的人、邻居亲友等成为施暴者。被害人年龄小、认知能力不足,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信任的人怎么会这样折磨自己,从而对社会产生恐惧、绝望的情感,出现胆小、自闭、呆滞等情绪,表现在学生成绩直线下降、易受惊吓、做噩梦、孤癖不说话、躲避与人接触等方面,很长时间无法走出心理阴影。更有被害人被性侵后,本身心理承受了巨大的伤害,但由于社会关爱和保护不足,对被害人造成深深的二次伤害,表现在学校里老师异样的眼神、同学的哄笑议论、调皮男生的出言不逊、邻里熟人的指指点点,甚至家人亲友的打骂、嫌弃,直接导致被害人心理自卑,甚至走上自暴自弃的道路。

(三)被害人家庭及亲属遭受巨大伤害。虽然此类案件一般没有其他人在场,办案机关也采取了相应的保护措施。但是案发当地,通过口耳相传,仍然会迅速传播扩散,被害人父母因为面子原因,也担心孩子在成长、恋爱、婚嫁等方面受到歧视,感觉在邻里亲友中抬不起头来,长时间情绪压抑得不到排解,有的夫妻吵闹,有的打骂、嫌弃孩子,使得原本美满幸福的家庭矛盾丛生甚至家庭破裂。

(四)社会秩序和安全感遭受巨大挑战。由于性侵未成年犯罪性质恶劣,往往在发案当地易引起安全恐慌,特别是有未成年女童的家长,往往认为社会公共安全秩序混乱,对党委政府公信力产生怀疑,对社会安全感和满意度降低。有的被害人家长亲属由于情绪失控,直接找施暴者实施报复,从而再次形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甚而引发新的犯罪行为。被害人所在的学校容易被家长和社会误读为学校管理、教育方面存在问题,对学校产生质疑,不再信任学校,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三、未成年女性被性侵多发的原因探析

(一)道德法治观念严重滑坡。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性解放、性自由等言论泛滥,色情信息充斥网络,媒体低俗话题和图文、养情妇、包二奶等丑恶现象不断冲击群众眼球,挑拨欲望的神经,挑战道德的底线。从数据上可以看出,农村地区是性侵未成年案高发地区,犯罪分子多数为文化水平低、经济条件差、年龄偏大的人员,法治意识不强、道德观念淡薄,甚至认为摸摸女孩子没什么,给了女孩子钱或东西的不算犯法等荒谬的思想。

(二)未成年女性监管缺位。当前全县外出务工人员多达26万余人,据学校统计,乡镇学校留守儿童达80%以上,留守儿童多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亲戚朋友代管,但代管人往往忙于生产,在满足孩子基本的生活需求后,疏于对孩子的关心、教育。中学阶段寄宿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监护缺位的问题,但是周末、归宿假、寒暑假期间仍然存在盲区,成为易受侵害时段。而小学阶段没有寄宿制,加之年龄更小、自我保护意识更弱,上学、放学路上无人接送,周末、假期无人陪护,更易受到侵害。如邓某某猥亵儿童案,便是邓某某见同村7岁邓某放学后,独自一人回家,便邀其同行,行至偏僻处,遂实施猥亵。

(三)性安全教育缺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多数父母认为不应该在子女面前提到性的话题,更不会主动对孩子开展性知识、性安全教育,孩子问起一些关于性方面的问题,父母也选择回避,甚至呵斥。一些受访者表示,对于孩子问及“我是从哪儿来的?”这类问题时,回答“从河里捡来的”“从山上抱来的”大有人在。学校也认为性教育应该是父母的责任,上级没有相关要求,学校没有这方面的课程,也无相关教材,在安全方面侧重于强调交通、溺水等生命安全教育,忽略性安全教育。性安全教育缺失,直接导致未年成女性分不清什么是异性间正常接触,什么是性侵害,以至遭受到性侵害是不知道躲避和反抗,更不知道这是犯罪行为。施暴者更是利用她们的懵懂无知,利用买玩具、给糖果、给钱花等方式骗取孩子的信任,进而以一起玩游戏、威胁等手段实施性侵。

(四)犯罪份子挟持舆论。由于受害者多为未成年女性,父母亲属认为是“家丑”,有损家庭、孩子的名声,不宜外扬,有的采用找施暴者“私了”的方式解决,有的面对办案机关询问时还替施暴者“主动保守秘密”,不愿意讲述案发经过,不承认被侵害的事实,极有可能更多的性侵害案件仍然隐藏于法治的阳光之外。施暴者利用这一点,威胁被害人不准向别人讲受侵害的事,事发后又以编造嫖宿关系、公布性侵照片威胁受害者及家人,从而放弃对孩子的保护,或者迫使双方采用私了方式解决,逃避法律的制裁。

(五)刑罚震慑力度不强。虽然《刑法》中作出“取消了嫖宿幼女罪,对此类行为适用刑法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震慑作用。但现实案例中,此类案件中被害人年龄小,辨别是非能力差,监护上存在疏漏,往往受侵害的事实很长时间没有说出来也没有被发现。而此类案件作案现场多为家中或偏僻场所,少有现场目击证人,到案发时,证据已随着时间推移而灭失,加之受害者年龄较小,表述能力有限,不能准确描述案情具体情况,导致部分案件难以侦破,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容易将侵犯对象锁定在未成年女性身上。

四、保护未成年女性免受性侵害对策建议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依托各种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和活动,开展预防犯罪、自我保护教育,采取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重点加强《刑法》、《未成年女性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当前农村正兴起红白喜事、生辰寿宴都请演艺团助兴之风,而观众恰恰呈老少两极分化现象,台上劲歌热舞、黄段子频现,与台下留守老人、未成年女性兴致高昂形成鲜明对比。宣传、文化部门应加强对农村演艺团的管理,对演艺团体及从业人员实行台帐式管理,对节目采取审查制度,取缔低俗节目内容,指导演艺团体将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融入到演艺节目中去。

(二)增强家长监护意识。受农村地区经济条件制约,农村大量人员外出务工,想通过努力赚钱来改善生活水平,孩子就留守在家委托他人照看,或者直接寄宿在学校,周末孩子自己回家生活。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应及时提醒未履行监护责任的家长,分析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引起监护人重视。同时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推进“童伴妈妈”计划,探索建立留守儿童定期视频探视制度、假期亲子见面陪护制度。

(三)开展性知识教育。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家长在对子女的性教育上往往难也启口,也不知道怎么去讲。妇联等相关部门可通过培训等方式,帮助家长,特别是母亲掌握基本的性教育方法,更好地配合学校一起共同对孩子开展教育。学校应采取分班辅助、个别谈心、专题讲座等方式,分阶段地在幼儿园、小学、中学开展性教育工作,从了解自己的身体、异性的差别、哪些是隐私部位、什么是异性间正常接触、什么是性行为、什么是性侵害、什么是猥亵等基本常识入手,教会学生懂得远离伤害、自我保护、自珍自爱。教会未成年女性在受到侵害后及时向家长、学校、公安机关等寻求保护,有效避免施暴者继续实施侵害行为,及时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提供信息支撑。

(四)扩大寄宿制覆盖范围。在现有中学阶段寄宿制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寄宿范围。探索在农村边远小学推行寄宿制,尽量创造条件将距离学校较远、监护上存在盲区的学生尽量纳入寄宿制管理,最大程度避免受到侵害。

(五)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一是充分发挥警校共育作用,规范校园警务室建设和警务力量的配备,严格校园进出登记管理和放学护送出校制度。二是推进校园周边公共安全视频建设,在学校校门、校园周边路口设置视频监控点位,实时掌控社会治安情况,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逻防范和社会闲散人员管控。三是加强对网吧、文化娱乐场所等监管,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规范网吧管理,坚决取缔黑网吧,严厉查处未成年女性单独进网吧等经营行为。

(六)强化重点人员管控。一是加强信息摸排掌控。村(社)干部要重点关注有性犯罪前科、生活作风、道德品性评价不好的人员动态,建立重点人员台帐,有针对性的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提醒谈话,及时将情况通报沿途的学生家长,要求做好监护措施。二是学校应根据学生分布情况,组织学生结队结伴同行,选派责任心强、年龄较大的学生担任路队长,负责监督沿途学生不能在途中玩耍,按时准点回家,并每天向学校或老师反馈上放学沿途情况。三是派出所、学校、村社形成联动,学校对各路学生形成安全记录,每天分析梳理,对发现跟踪、追赶、截留学生等异常情况及时推送给派出所、村社和家长,家长加强护送,派出所和村社及时跟进,进行细致排查,形成防范和打击的合力。

(七)有效避免“二次伤害”。办案机关要注意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方式,做好范围控制和舆论控制,切实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对受侵害的未成年女性应当及时送往本乡镇以外的公立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并对造成了重度伤害有可能影响身体成长发育的提供跟踪检查治疗服务。对未成年受害者及其父母提供心理辅导,帮助其父母开展科学的保护和辅导措施,使未成年受害者尽快走出心理阴影,重塑生活信心、融入学习生活,对有需要的可帮助其更换新的学生和生活环境。

                                                                                             


                                                           泸州市合江县调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