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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妇联办公室: 028-86632572
  • 妇女维权(成都): 12338

关于报送“巾帼文明岗”、 “巾帼建功标兵”及“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宣传资料的通知

2017-10-13 00:00:00| 发布者: 发展部|来自:


各市(州)妇联:

祖国逢盛世,巾帼创伟业。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经四川省妇女联合会研究决定,将在“四川发布”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上策划及推广《祖国逢盛世,巾帼创伟业!川妹子与岗位共成长》、《男女平等与岗位建功》、《法治建设与权益保障》、《二胎时代与妇儿服务》四期展播,拟宣传30名先进集体和个人。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报送。

报送对象及条件:须获得省级以上“巾帼文明岗”或“巾帼建功标兵”或“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以上称号。

报送要求:“巾帼文明岗”或“巾帼建功标兵”或“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事迹宣传材料一份,其中包括宣传对象姓名及联系方式,字数500字以内;工作实景照四张。请于2017年5月26日前将以上推荐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省妇联发展部。

 

联系人:许世萍

联系电话:028—86275877   18117928056

 QQ邮箱:460939902@qq.com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

                             2017年5月22日